在广告行业和创作者经济内部,关于“创作者”(Creator)与“网红”(Influencer,即影响者)这两个术语一直存在争议和讨论。
尤其是随着创作者经济的不断发展、在市场营销领域占据的份额越来越大,区分这两种人才的方式也开始变得更加多样化——一个被视为更偏向高端营销,而另一个则更注重在不同平台上创作内容。
日益扩大的差距与经济压力
如今的市场营销人员比以往的任何时候,都更加清晰看到网红与创作者之间的差异。网红已成为付费投流之外的效果营销首选搭档,而创作者则更多作为品牌推广和内容叙事的合作对象。过去这两个角色还可能存在交融现象,如今的重合反而变得越来越少。
动荡的经济环境是促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因素。市场营销人员正面临前所未有的KPI压力,他们必须对费用投入与ROI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和效率,这意味着他们在决定何时与网红合作、何时与创作者合作时,决策细节变得更加具体、目标也更加明确。
海外数字营销机构Ruckus Marketing表示,品牌在网红合作方面的确发生了明显的转变。“以前,网红的参与可能会在持续的讨论中自然而然地出现。如今,我们看到品牌更频繁地以详细Brief或建议直接找上我们,”他们观察到,客户倾向于选择网红,是因为他们已了解网红所建立的粉丝覆盖面以及参与度指标,强调以效果为驱动的结果。而对创作者的兴趣则显露出日益增长的趋势,品牌会优先考虑让他们制作与品牌价值和活动主题紧密相关的、真实的叙事性内容。
定义网红和创作者的类型
“创作者和网红的产出并不总是可以互换的,” 另一家数字营销公司Wpromote表示。“品牌利用创作者的能力来制作原创的、平台原生的内容,这些内容感觉更真实,从而提升品牌知名度,”“另一方面,网红虽然也能提供这些元素,但他们与相关受众的互动能力,使他们在推动效果转化方面更为理想。”
一些人认为“网红”这个词正在变得过时,因为许多所谓的“网红”正在建立超越社交媒体内容制作本身的业务,比如海外顶级创作者MrBeast,其消费品业务早已超过媒体内容。更多业界人士认为,定义网红和创作者的类型,取决于创作者或网红如何与品牌互动,以及他们如何与其受众互动。
对于分类,网红营销公司Billion Dollar Bo总结了三类原生数字人才:网红((Influencer)、创作者(Creator)和制造者(Makers)。网红通过他们的个性和在 TikTok、Instagram乃至更多平台上的内容来建立受众;创作者则“将个人品牌与卓越的制作技能相结合”,经常在平台上制作包括动画或艺术在内的多样化数字内容;而制造者代表了一个新兴类别,他们利用创新技术(如 AI)创建虚拟形象,并在内容中试验AR和其他3D设计。
策略是关键考量因素
品牌和机构使用这两个术语的方式,通常也取决于其背后的内容策略。综合机构 Vladimir Jones对客户广泛使用“网红”一词,但会将其细分为纳米、微型、宏观和名人等级别。“这种分层的方法使我们能够制定全面的网红策略,适用于不同的活动激活和推广。”例如,一个机构可以在单一策略中使用明星代言人、社区组织者和拥有大量粉丝的音乐人。
创意公司Monks同样指出了创作者和网红的不同策略。网红更符合一种较旧的合作模式,体现了付费参与和交易性质,通常与特定的效果指标(如参与率、CPM、CPE、点击量、转化率)紧密相关。跟网红合作前通常会询问他们过去的品牌合作情况,看看他们推动转化的效果如何,以及他们的推广佣金是多少,用一句话总结就是“需要知道他们是否真的能带动产品销售”。
而创作者则更注重创意构思、合作,并且可能来公司驻场工作,或者作为外包来纯粹地“创作内容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创作者的费用可能比网红更高,但这取决于合作是一次性的还是长期的,视具体条款而定。创作者合作的一个关键好处往往是成本效率,因为品牌知道他们主要是在为内容本身付费,而不是同时为内容和人才的现有受众覆盖面付费。机构普遍认为,创作者是“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讲述者,真正能够塑造用户认知”。
“每个人都是创造内容的创作者,”创作者不一定总是在自己的平台账号上发布内容——但网红通常总是会向他们的受众发布内容。Monks 倾向于在社交媒体上建立品牌,而不仅仅是推广产品——后者是一种更短期的策略。
网红营销平台Mavrck提到,许多品牌在疫情期间因为无法接触内部创意团队或削减了代理预算,开始尝试与创作者合作以满足内容需求。正是通过这种实验,品牌更好地识别了何时适合与网红合作、何时适合与创作者合作。营销人员会进行试点活动建立基准,然后利用这些基准评估持续表现。他们观察到,品牌与网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(如大使计划)的趋势日益明显,因为“业绩(尤其是销售)并不总是立即发生,通常需要网红的受众多次接触一个品牌或产品才能进行购买。”
AI 带来的新区别
另一种观点是,这些术语的界限模糊是因为AI红人和虚拟网红的出现。它们应被视为创作者还是网红?这是否取决于其背后的制作者?
“网红营销是少数几个不以设计师或广告商为中心,而是以个人为中心的数字营销渠道之一,”创作者营销平台CreatorIQ表示。“随着AI红人在市场上的出现,这一区别变得越来越重要。”
CreatorIQ认为,AI红人无法成为“创作者”,因为人工智能“是由行业制造的,必须遵循行业术语。”AI红人根本不是人类,如果它们的内容试图模仿人类创作,可能会显得“做作”或缺乏真实性。